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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编辑:  审核人: 点击:[]  2016年05月30日 18:44


全校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切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从认知、践行、传播、引领等环节引导大学生利用寒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决定针对201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期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力学修德笃行青春助力转型

二、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紧扣“四个结合”(即:政策宣讲行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创新创业实践行动与创新型人才培养相结合;职场体验行动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学雷锋服务地方行动与青年学生的专业优势相结合),以突出实效性,彰显新亮点,呈现多成果为导向,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引导全校青年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全校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三、活动内容

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以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宗旨,坚持“筑梦想、育英才、树标杆、攀高峰”的工作思路,通过组建省级、校级、院级重点团队,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宣讲调研、科技支农、教育关爱、文化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环保宣传、关爱农民工子女、社会管理创新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示范带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区、企业,走进农村、贫困山区、基层乡镇开展实践服务活动。

具体分为以下七板块,挥洒出绚丽的彩虹人生。

(一)“赤”色记忆——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行动

1、理论政策宣讲。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各院要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许昌及周边地区的厂矿企业、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等,以基层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切入点,利用宣传彩页、图片展、动漫、微电影、专题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积极引导广大基层群众在思想、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追寻长征足迹。各院要根据院情,围绕长征胜利80周年,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纪念场馆、瞻仰历史遗址、寻访老兵慰问军烈属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引领青年学生继承和发扬顽强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学习宣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3、国情考察行动。鼓励同学们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对真实的国情、社情、民情有进一步的了解,为国家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建言献策。尤其鼓励走进有代表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及经济发达地区等,触摸中国改革开放的脉搏,形成社会考察报告。

组队要求:各院根据各自情况可各组建1支实践团队,也可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或校级重点队伍。

(二)“橙”就自我——创新创业体验行动

1、针对2017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竞赛,以指导教师现有科研项目为依托(已经立项的各类科研课题),组团开展相关的社会调研和科技创新活动,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准备参赛项目。2016年“创青春”的部分有专利的项目可转为明年“挑战杯”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鼓励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未进入省赛的项目团队、还需进一步完善的创业团队和较为成熟的自主创业团队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依托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或其他社会资源进行项目孵化,促使创业计划转变为实体创业项目。

3、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开展“微创业”实践活动。为大学生真正步入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以增进职业阅历,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创业热情,提升就业能力。

组队要求:各院深入挖掘,所有参加17年“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的参赛项目必须从现在开始由专业指导教师申报项目,立项后才能参加后续的比赛。

(三)“黄”金时代——专题调研活动

1、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和团省委青年研究工作,依据相关课题(课题范围可参考团省委下发的青年研究课题),有团干部或相关专业教师作为指导老师,组队开展调研活动。调研结束后的调研报告或课题成果可申报17年的青年研究省厅级课题。

2、鼓励结合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选取富有现实意义的课题,依托学校各院理论类专业,由专业教师立项,组织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社会调查报告。

3、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学校鼓励大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实践等相关活动,培养民族自豪感,提高自身素质,锻炼社会技能,丰富文化生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文化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组队要求:调研结束后,此类的所有团队必须有成果或申报相关的课题。

(四)“绿”动莲城——志愿服务行动

1、各院根据自身专业特色,依托志愿服务基地,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依托校编外雷锋连,依托志愿服务品牌活动,组建实践团队继续走入社区、走入农村、走入企业广泛开展科技支农、义务家电维修、环境保护、爱心医疗、法律援助、弱势群体关爱、心理咨询、教育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使大学生在参与专业实践的过程中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2、各院要依托精准扶贫项目,集中发掘许昌市周边、河南省内的贫困村庄,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支教活动。

3、学校鼓励同学们开展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做“生态文明使者”。尤其鼓励进入农村山区,开展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源治理活动,帮助农村清洁家园、美化环境;进入社区、企业、商场等,开展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提高公众资源节约意识;进入自然保护区、森林地质湿地海洋公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研和生态保护活动;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沿江河、环湖泊开展水资源考察及保护活动。

组队要求:各院根据自身情况和志愿服务基地,依托编外雷锋营1000以下院组建1支实践团队,1000人以上院组建2-3实践团队。

(五)最美“青”春——思想引领舆论引导行动

1、“大学生宣讲团”基层巡演。学校团委将在各院推荐的基础上,挑选学生骨干和较为成熟的文艺节目,依托大学生艺术团组建大学生巡演团,通过讲故事、演小品、诗朗诵、快板、歌曲、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参与到党的理论方针、形势政策的宣讲中去,以年轻人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激发起全社会更多的正能量、好声音,推动党的政策理论更好地走进群众。

2、网络舆论引导。各院要依托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网络宣传主题团队,深入到许昌及周边的产业集聚区、农业合作社、美丽乡村、社会组织进行学习考察,实地感受发展的许昌,前进的河南,崛起的中原。通过走访交流、服务实践,以青年学生的视角,边走、边看、边发声,用自己的亲身感受进行网络宣传、网络评论,弘扬网络主旋律,传播青春正能量。

3、招生宣传行动。参加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和个人均肩负我校招生宣传任务。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应在完成活动内容的同时,围绕活动区域,深入开展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组队要求:1000以下院组建2-3支实践团队,1000人以上院组建3-4实践团队。

(六)披榛采“兰”——顶岗实践行动

1、各院根据各专业社团情况,要以专业实习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主要以许昌及周边地区为主)为依托,选择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聘请校内专业教师作为实践带队指导教师,组建团队,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顶岗”见习活动,提升青年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

2、校团委将根据团省委相关安排,挑选优秀的学生干部或专业技术过硬的学生组队进行专题实践活动。

3、校团委将根据市直单位情况,推荐优秀的学生到适合的岗位上进行锻炼,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文字撰写等能力。

(七)姹“紫”嫣红——校友寻访行动

1、为了加强学校和校友之间的联络,为了在校友和在校大学生之间搭建一个促进交流学习的平台,培养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通过校友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及创业经历,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鉴于走访校友的深远和重要意义,校友会将招募各院优秀人才成立校友寻访监督小组,进行监督过程、材料收集、资料汇总、沟通协调等工作。

2、各院在本专业内部深入挖掘优秀校友资源,要鼓励学生以就近组队的模式利用暑期,深入社会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开展寻访优秀校友行动。通过与校友面对面的专访交流,探寻优秀校友的成长奋斗史,丰富成长体验,开阔成才视野,感受学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增强我校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进一步密切母校和校友联系,听取广大校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动员更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事业。

时间要求:暑期放假期间

成员要求:要求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强,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能力强,善于表达,言行举止得体。

组队要求:各院按照省市将学生划分为组,以分散、就近、便捷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四、组团形式和要求

1、活动采取参加团队活动和个人分散活动两种方式进行。团队活动要求队员人数应在15人以上,一般不超过20人。实践队要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接收单位。鼓励实践活动做专、做精、做深,每支实践团队必须设立1名指导教师、1名团队负责人和1名宣传信息员。学生可多种形式组建团队,鼓励跨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尤其鼓励学生以团支部、学生骨干组建特色团队,如“支部书记团”、“党员团”等。

2、今年我校组织的团队活动项目,按组织主体和内容不同,分为校级立项团队(校级立项团队包括:校级示范团队、校级重点团队和校级一般立项团队)和院立项团队两类。学校鼓励各院跨专业、跨年级按照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组建校级示范队和重点团队。学校将给予校级立项团队资金、物资支持。

3.规范名称。团队名称命名统一规范为:“许昌学院”+“团队性质”(院、党团支部、社团等)+“实践地点(或接收单位)”+“社会实践团(国情考察团、社会调研团、创业(就业)体验团等)”。其中,实践地点在本校的,可省略地点;实践地点为本省的用“××市(州)××县”,其他省份的用“××省(市、自治区)××市(县)”,可具体到乡、镇、村或学校、企业、社团团体等。

4、校级立项团队,应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许昌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项目申报书》、《许昌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4),于2016年6月6日下午4:00点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含纸质档和电子档)上交至校团委429办公室,校团委将组织评选,于2016年6月12日予以公式。

5、院级团队原则上由各院负责审批、立项,并填写《许昌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项目申报书》、《许昌学院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4),并于2015年6月6日下午4:00点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含纸质档和电子档)上交至校团委429办公室,报校团委备案。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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